土地登记代理人地籍辅导:土地勘测定界内业工作(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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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土地勘测定界图的绘制 土地勘测定界图的比例尺一般不得小于l:2 000,大型工程经有权批准项目用地的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勘测定界图比例尺不小于1:10000。 幅面采用50cm X 50cm和50cm X40cm,分幅方法应采用有关规范所要求的方法,便于各种比例尺地籍图的连接。 勘测定界图的分幅编号方法与地形图的分幅编号方法相似勘测定界图分幅编号应以小比例尺图件为基础,逐级编定较大比例尺的地籍图图幅号。 1.界址点及界址线的编绘利用放样后复测的界址点坐标,直接展绘在工作底图上,图上连接界址点形成界址线 界址桩在图上必须从左到右,自上而下统一按顺时针编号。界址桩之间的距离,直线最长为150m,转折点必须设置界址桩。对于大型线性工程,直线段距离可适当延长。界址点位置用直径为0.8mm的红色圆圈表示 界址线的绘制:为了清楚地表示各种界线,土地勘测定界图上项目用地边界线可根据用地范围的大小用0.2一0.4mm红色实线表示;基本农田界线使用绿色实线绘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范围线使用黄色实线绘制;地类界线用直径0.3mm、点间距1.5mm的点线表示。 2.行政界线、权属界线、基本农田界线、农用地转用范围线及地类界线的绘制用地范围内的行政界限、各权属单位的界址线的编绘,应充分利用土地利用现状调查资料或农村集体土地产权调查资料进行编绘。 3.用地面积、各种符号绘制及文字数字的注记土地勘测定界图上用地范围内每个权属单位均应在适当位置注记权属单位名称和面积,每个地块均应在适当的位置注记地类号和面积。其注记方式如:各种符号的绘制一般情况下按照《城镇地籍调查规程》及《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技术规程》的规定执行。对以上两个规程未作规定的图式,应按照国家颁布的现行比例尺图式执行。 (三)土地勘测定界用地范围图的编绘 为满足建设用地审批的需要,勘测定界图编制完成后,应依据勘测定界图,将用地范围展绘到比例尺不小于1:10 000的土地利用现状图上,制作土地勘测定界用地范围图。该用地范围图即建设用地审批中要求的拟占用土地l:10 000幅土地利用现状图。用地范围图的绘制应力求点位精确,并与勘测定界图、土地分类面积表的内容相一致。条件具备的地区,尽量采用计算机图形处理技术,进行土地勘测定界用地范围图的制作。 大型项目土地勘测定界用地范围图的比例尺不小于1:5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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