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应提交材料 1、用地申请书 2、地上建筑物及土地转让协议 3、主管部门意见 4、转让双方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 5、双方法人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6、双方法人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 7、双方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8、国有土地使用证(经年检提供原件、复印件) 9、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 10、土地估价技术报告及备案表(原件) 11、土地出让(租赁)合同(原件) 12、宗地勘测定界图(原件1份、复印件3份) 13、职代会决义或股东大会决议(原件) 14、其他应提供材料 二、承诺时限 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经政府建设用地审批委员会批准后,7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成转让手续,出让(租赁)土地使用权转让7个工作日办理完成转让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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