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上报名工作的通告
各区县财政局、人事局,市各主管部门:
根据省财政厅、人事厅《关于200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苏财会[2007]40号)文件精神,200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江苏省考区全面开展网上报名。为了落实财政厅、人事厅关于考试报名工作的有关要求,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我市2008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南京市2008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仍按财政部、人事部联合印发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方法》(财会[2000]11号)执行,详情可登陆南京市财政局网站(网址:www.njcz.gov.cn)。考试报名规程按《江苏省会计考试内部控制管理制度》(苏财会[2005]31号)的规定执行。
对符合《<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方法》中相应级别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居民,可按照《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和财政部、人事部办公厅《关于调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科目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会[2004]25号)有关要求,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港澳居民在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应根据相应级别报名条件的规定,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高中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从事会计工作年限证明和居民身份证明(含复印件)。
在宁的部属单位及省属单位的报考人员,可按属地原则就近选择南京市各报名点进行网上报名。外省调入南京市的非首次报考人员,报名审核时应提供原考区会考办出具的成绩证明,并出示相关证书的原件,审核工作严格按照首次报考人员条件审核,报考条件不合格者不予接收。
二、报名时间
1、网上自主报名时间:2007年10月12日至10月29日;
2、现场审核确认时间:2007年10月22日至10月31日,上午8:30—11:30 ,下午2:00—5:00(双休日照常审核)。
三、考试科目及时间
2008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定于2008年5月17、18日举行,各考试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
考 试 日 期 |
初 级 资 格 |
中 级 资 格 |
|
5月17日 |
9:00--11:30 |
经济法基础 |
9:00—11:30 |
财务管理 |
|
14:00—17:0 0 |
初级会计实务 |
14:00—16:30 |
经济法 |
|
5月18日 |
|
|
9:00—12:00 |
中级会计实务 |
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人员,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全部科目考试均合格者,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
四、报名方法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网上报名提示,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网上报名手续。网上报名主要分二个阶段进行:
(一)网上自主报名阶段:
报考人员须于2007年10月12日—10月29日期间,登录南京市财政局网(网址:www.njcz.gov.cn),进入“会计考试网上报名”页面,详细阅读网上报名使用指南及南京市网上报名工作有关公告。按照规定程序在网上填写本人有关信息,提交并打印《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本人签字确认并经所在单位的人事(干部)部门或档案存放部门审核盖章,下岗及待业人员应由所在街道审核盖章。
(二)现场审核确认阶段
1、现场审核信息:
为统一掌握报考条件,南京市财政局将在各区、县专设报考资格审核点,集中对2008年度考试全部报考人员(包括非首次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必须于2007年10月22日—10月31日期间,持《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身份证、学历(或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及1张2寸近期彩照,下岗及待业人员应携带有效证件(以上均为原件,相关证件复印件由审核点留存备查),根据网上报名时所选择的区、县到相应的审核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审核地点详见《南京市2008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审核地点及联系电话》(附表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