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
报名时间、地点:
2008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时间为2007年10月15日—31日(节假日正常休息)。网上确认资格时间为2007年10月22日—31日。报名网站将在这期间24小时开放。
全市共设报名点四个,分别为:市本级、湘潭县、湘乡市、韶山市。
市本级报名点设在市财政局办公大楼一楼105室“湘潭市财政局会计考试报名办证大厅”地址:大湖路69号,联系电话:8276050。
各县(市)报名点设在当地财政局会计考试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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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8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潭财会[2007]11号
各县(市)、区财政局、人事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全国会计考办《关于印发2008年度全国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的通知》(会考[2007]44号)文件精神,我省2008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间定于2008年5月17、18日进行。按照省会计资考办《关于做好200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湘财会考[2007]14号)的要求,现将2008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项和我市考务日程安排通知如下:
一、考试级别、考试科目和考试时间
1、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
2、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财务管理、经济法和中级会计实务。
3、2008年5月17日、18日举行考试。各考试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全部科目考试均合格者,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
二、考试报名条件
考试报名条件按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04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等有关事项的通知》(湘财会考办[2003]12号)及有关文件的规定执行。各县(市)区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在组织考试报名工作时,应按照规定的报名条件,认真做好报名资格的审查工作。在报名资格审查中,应审查报考人员登记表、学历(或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的原件。资格审查由政府人事部门负责。
对符合《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中相应级别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居民在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应根据相应级别报名条件规定,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高中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从事会计工作年限证明、居民身份证明和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等证明材料。
2008年度报名参加会计专业初、中级技术资格考试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2、认真执行《会计法》、会计制度和财经纪律等财经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会计从业资格证,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
报考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应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报考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应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具有大学专科学历。
2、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具有大学本科学历。
3、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具有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毕业。
4、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具有硕士学位。
5、取得博士学位。
三、报名时间、地点
2008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时间为2007年10月15日—31日(节假日正常休息)。网上确认资格时间为2007年10月22日—31日。报名网站将在这期间24小时开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