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仓市上海西路5号) 53542494
2、现场确认审查时,需送交以下材料:
(1)网上下载的报名表,1寸照片1张。
(2)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军官证)及复印件。
(3)相应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从事统计工作年限的证明原件(报考初级资格者或获博士学位报考中级资格者免)。
(四)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各县级市报名点都应认真审核原件,对按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审核人必须在确认审核无误后签名并加盖审核印章。凡未按要求签名和加盖审核印章的相关材料,一律视为无效材料。
中央各部委直属单位和省各直属单位的人员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在当地报名。
(五)10月1日起,考生可登录所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六、考试大纲及教材征订
2008年度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和考试指定用书同2007年,各市统计局均可征订。考生在进行资格审查时可一并办理考试大纲、考试指定用书及相关辅导材料的征订事宜。
七、成绩查询
12月底前,考生可登录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www.stats.gov.cn/tjzyjszgks)或江苏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www.jsrsks.com.cn )查询考试成绩。
八、收费事宜
2008年度我省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按《江苏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苏价费[2003]124号、苏财综 [2003]41号)执行。具体收费标准是:中、初级考试每人收取考试费120元(每人每科60元,共2科),不再收取报名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