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8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云人考[2008]11号
各州、市人事局考试管理部门:
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8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148号)和《关于加强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务信息管理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7]43号)、《关于做好2008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8]29号)精神,为做好2008年度考试工作,现将考试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类别
考试分为滚动考试和非滚动考试,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是滚动考试,要求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考生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为合格。
二、报名条件
请各地严格按照《考试报名条件》(见附件一)所规定的报名条件做好网络报名的初审工作。网络报名资格初审和考生信息管理工作请各地按照《云南省人事考试网络报名管理暂行办法》(云人考[2007]19号)和有关程序组织实施。
报考人员报名时要切实根据报考条件的有关要求,如实填报《考试报名表》(式样见附件二,考试报名表必须在网络上填写),各地考试管理部门对考生提交的信息和照片进行网络初审,网络初审合格后考生才能进行网络报名交费。
三、考试时间及相关事项
1、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
11月8日 上午 9:00-11:00 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
下午 2:00-4:00 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
11月9日 上午 9:00-11:00 地籍调查(自备函数计算器)
下午 2:00-4:30 土地登记代理实务(自备计算器)
除《土地登记代理实务》科目为主观题,在答题纸上作答外,其余科目试题均由客观题组成,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应考时须携带2B铅笔、黑色钢笔或黑色签字,认真阅读答题注意事项,按要求作答。
四、考试报名
按人事部考试中心的有关规定,以上八项考试的考场全部设在昆明市,由我中心负责考点考场的安排工作。
为方便考生报名考试,从今年起实行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实施报名工作,具体操作方式如下:
一)现场报名方式:
考生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完成报名事项。
各地考试管理部门受理考生报名申请时应初审报考人员的报名条件,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由各地考试管理部门代报名人员登陆省人事厅考试中心网站(www.ynrsks.cn、www.ynrsksw.net或www.ynrsksw.com),以考生个人身份录入考生信息和照片。
省直所属单位和部门的人员可于2008年6月2日至6月16日携带身份证、一张一寸近期免冠证件照片到昆明市人民中路170号云南人才市场培训部(节、假日不办公)办理现场报名手续。
昆明市及全省其他州、市的现场报名开始时间由各地自定,但截止时间均为2008年6月1日,现场报名时间不得少于十五个工作日。
二)网络报名方式:
为方便考生报考,提高考试服务水平,考生可以登录我中心网站:
www.ynrsks.cn、www.ynrsksw.net或www.ynrsksw.com进行网络报名。网络报名办法如下:
1、考生可以在2008年5月10日至6月10日的任何时间和地点登陆以上任意一个网站,按要求如实填写《考试报名表》,并将一寸免冠证件电子照片上传,各地人事考试部门在考生提交完整信息三天内对考生的报名条件和电子照片进行审查,确认符合要求后,考生才能使用建设银行的各类银行卡在网络上缴纳报名费(具体办法请考生登陆网站后按网站说明进行操作),完成网络报名。
2、为方便考生考试合格后领取合格证书,考生可在全省范围内根据自身方便和需要任意选择州、市首府所在地进行网络报名。
省直所属单位和部门的人员请选择“云南省人才市场”领取点报名。
昆明市所属单位和部门的人员请选择“昆明市人才市场”领取点报名。